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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关村示范园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来源:中关村知识产权战略研究院时间:2012-08-13

 致公党北京市委一直关注中关村示范园区的建设和发展,对本次议政会非常重视。会前组织有关党员就促进中关村示范园区知识产权工作进行了认真的研讨,现将有关意见和建议梳理如下:

 一、主要成绩

 自成立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以来,中关村的知识产权工作取得巨大进步,具体表现为:一是园区企业的自主创新意识和能力得到大幅度提高,以发明为主的专利数量大幅提升,以专利为核心的标准制定和重大技术创新成果持续涌现。二是逐渐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知识产权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健全了知识产权政策体系,改善了创新创业环境。三是推动建立了一批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和公共服务机构。四是引进了一大批海外高端人才,强化了人才队伍。五是专利技术的辐射能力大大增强,发挥了示范区引领、辐射和示范的作用。

 二、存在的差距

 与世界一流园区相比,中关村示范园区在知识产权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园区企业知识产权创新成果在数量、质量上与发达国家跨国企业存在较大差距,创新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据统计,在华拥有有效发明专利数量中关村企业以百位计算,而美日韩等国企业则以千位计算。例如,“十百千工程”企业的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排名第一的联想拥有855件有效发明专利,而排名第8至10位的3家企业,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均在100件以下,其中第10名仅为38件。外国专利权人在中国的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第一名松下电器拥有9422件,排名前7位的企业,其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均超过3000件,“十百千工程”企业有效发明专利量仅是国外优势企业的零头。

 在2010年福布斯中国大陆创新城市排名中,北京排在了深圳、上海、苏州之后。深圳有3000多家高新技术企业,2009年专利授权量达25894件,拥有华为、中兴、比亚迪等创新能力非常强的企业。与之相比,中关村拥有高新技术企业近2万家,2009年的专利授权量却仅为6362件,园区千亿元企业仅有联想和诺基亚两家,而后者还是外资企业。由此可见,中关村企业的创新能力在国内缺乏优势,与跨国企业更不能相提并论。

 (二)创新发展的最大障碍源于我们对创新价值的认识水平。具体而言,园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对政策的依赖性较强,大部分企业知识产权创造缺乏内在动力,更缺乏知识产权规划与布局的长远眼光。政府投入了大量资金支持和引导园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促进了园区企业知识产权的发展,但也导致一部分企业的创新工作随政府政策而动,为评优、评奖、晋级申请专利,单纯追求数量,重复申请,申请下来的专利又束之高阁,甚至出现专利造假等情况,使得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成为表面功夫,并未与企业发展真正结合起来。

 企业专利数量随政策变化而波动,反映出企业尚未意识到早定战略、早做布局、抢占高端,努力在专业领域争取话语权的重要性,因而并没有对自身的创新发展进行准确定位和长远规划,最终导致企业难以在知识产权竞争中站稳脚步。

 (三)创新程度决定我们未来发展的潜力。目前,中关村缺乏世界顶尖级创新企业,以及能够领导世界级企业发展的领袖人物和企业高管,知识产权产出与中关村的资源优势地位严重不匹配。

 中关村示范园区占地面积达两百多平方公里,有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为代表的40多所高等院校,以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为代表的130多家科研院所,还有国家级重点实验室57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26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9个,各类孵化器50余家、大学科技园14家,是我国目前规模最大、实力最强、结构完善的区域创新系统。然而中关村示范园区的区域要素优势并未完全转化为知识产权优势,园区技术成果转化率远低于世界一流园区水平,丰富的科教资源也未能孕育出更多的像联想这样的大企业,以及柳传志这样的企业教父。这一点值得我们深刻反思。

 中国的学校和科研机构有着独立的运作机制和评价体系,很大程度上不以市场需求为转移。而企业的发展需要既有技术功底,又懂知识产权,且熟悉商业运作的高端复合型人才,需要面向市场进行有针对性地运作。而各大科研院所对于人才的培养和对科研工作的开展,并没有针对企业需求进行。俗话说,近水楼台先得月。人才培养和实际需求的脱节使得中关村科技园区的企业虽然与中国最知名的大学和最集中的科研机构比邻而居,但获得的支持力度并不明显。学校和科研机构的科研成果并不能转化为企业的竞争优势,因此难以对经济产生更大的推动力。与此相反,硅谷的企业从学校内部衍生出来,大学、科研机构和企业能够展开紧密的合作,并能在第一时间将大学和科研机构的技术成果转化为市场上的新产品,最终变成财富,从而巩固了大学和科研机构的市场地位。

 (四)中关村示范园区有待建立面向企业、以市场为导向、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中介服务体系。世界发达园区普遍拥有大量服务于企业创新的中介服务机构,形成了一整套完整的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中介服务支撑体系。包括科技成果和技术咨询服务机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咨询机构、金融机构、各类评估机构和信息服务机构,以及提供法律、财务管理等服务的其他中介机构。

 中关村目前有以中国技术交易所、清华大学国际技术转移中心、中科院国家技术转移中心等为代表的技术中介机构上千家,企业自发设立、自主管理、职业化运作的新型协会组织超过30家。但由于自身体制、实力水平和发展视野所限,绝大多数的中介机构发挥的作用都局限于单纯提供交易和交流平台,难以对企业发展产生内在的积极影响。更难以像美国硅谷协会、台湾国际半导体设备及材料协会、印度NASSCOM等机构一样,能对整个行业、产业、地区甚至国家具有影响力。

 三、关于中关村示范园区知识产权工作的建议

 (一)强化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意识以及对创新的理解,加大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科技园区及典型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经验的研究与宣传力度,建立专门的战略研究机构,“把脉”中关村知识产权现状。

 西方发达国家早已将知识产权战略定位为国家战略之一。比如美国于1979年开始实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和相应的知识产权改革,并推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协议》的签署。印度于1999年提出要在2010年成为知识大国的设想。2001年,印度发布的《知识大国的社会转型战略》报告提出未来十年内建成知识大国所应实施的社会转型、创造财富和知识保护三大战略。日本于2002年发表《知识产权战略大纲》,将“知识产权立国”列为国家战略。同年11月27日,日本国会通过了政府制定的《知识产权基本法》。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发达国家企业早已能够娴熟运用知识产权作为国际竞争的有力武器,并在国际国内市场上构建了自己的权利网络。中关村企业要想突出重围,寻求稳定的立足之地,必须研究和学习它们的先进经验,并以此为基础,摸索出自己的道路。因此,中关村示范园区应当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战略研究机构,深入研究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科技园区及典型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经验,同时大力宣传知识产权战略对于企业发展的重要性,为园区及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提供经验和支持。

 我国于2008年颁布实施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开始将知识产权战略定位为国家战略之一,自上而下贯彻落实知识产权战略。但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仅靠外力推动毕竟不是长久之计,外力需要通过内因起作用,只有加大宣传和渗透,让企业意识到知识产权关系到企业的未来发展,才能激发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内在动力。

 (二)建立健全面向企业、以市场为导向、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中介服务体系,重点帮助企业提升知识产权化、产业化的能力。包括建立与国际知识产权信息接轨的知识产权信息数据库;建立科学的知识产权评估体系,包括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知识产权转化率评估、知识产权竞争力指数评估和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情况评估,并成立权威的知识产权评估机构;建立中关村示范园区知识产权状况定期统计分析体系,了解和分析中关村园区知识产权现状和发展趋势;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按照细分的行业、领域、市场,及时准确地分析和预测知识产权竞争态势,发布预警信息,及时通报和指导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国际知识产权壁垒,化解潜在的知识产权风险;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平台和交易平台,完善融资和交易制度;建立知识产权风险投资体系。

 (三)完善现有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体制,鼓励知识产权相关机构建立联合培养体系,开办专门的人才培养机构,在中关村示范园区推行知识产权工程师培养和认证制度,打造中关村知识产权人才特区。

 中关村的发展潜力集中在高新技术产业,其核心就是知识产权。目前中关村急需既有技术背景,又通晓法律,同时熟悉商业运作的知识产权复合型人才,因此,应鼓励各大高校理工科学院开设知识产权法课程和企业管理课程为必修课,为培养世界级企业领袖和企业高管做准备。同时还应该鼓励企业与国家、地区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律师事务所,以及国外知识产权组织合作,建立联合培养知识产权人才的机制,让企业高级技术管理人才有机会进行较长时间的知识产权学习、考察和实战演练,并鼓励设立能够提供以上培训业务的专门机构。与此同时建议在中关村示范园区推行知识产权工程师培养和认证制度,协调相关部门提供政策支持,不拘一格引进和培养高端人才,从而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从业人员的素质,打造中关村知识产权人才特区。

 (四)鼓励学校、科研院所内部建立知识产权转化中心,与企业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除了建立专门服务于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中介服务机构,还应鼓励学校、科研院所等机构在内部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转化中心,与企业建立固定的合作关系,让创新成果一旦产生就能立即为企业所用,变成产品,进入市场,转化成财富,令社会、创新者本人、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业都能从中受益。

 (五)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制度支持自主创新,制定中关村政府部门强制定额采购园区企业知识产权制度,帮助创新型企业培育市场。通过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本国产业,是世界各国通行的做法,如美国政府采购的90%都是本国品牌,只有10%留给外商。但在中国,以服务器市场为例,2006年,政府教育等行政事业单位,50%以上采购的是外国品牌;在金融通信等行业,80%采购的是外国品牌。我国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自主品牌培育往往比较困难,政府投入资金支持企业创新,但对创新成果却不带头采用,导致企业为创新而创新。因此建议通过制定和出台采购制度、订购制度等具有可操作性、约束性的管理规定,对企业自主创新产品和高新技术设备采购提供政策支持,同时,还要重新界定政府采购的范围并将国家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纳入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的范围,加大对自主创新产品的采购总量,帮助企业培育市场,推动企业创新成果转化。

 (六)在中关村管委会下成立“中关村品牌委员会”作为直属机构,负责中关村整个园区的品牌形象塑造。“中关村品牌委员会”应吸收政府部门和中关村园区的大型出口企业代表加入,通过对中关村政治、经济、历史、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进行全方位的对外宣传,在提升中关村在世界上的形象同时,也为推介中国民族品牌打造良好的平台。

 (七)建议成立中关村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机构,制定中关村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制度,促进中小企业的创新发展。在世界各国,中小企业几乎都是技术创新的重要源泉和核心力量。比如美国现有中小企业近2300万家,占企业总数的98%以上,创造了39%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GDP),提供了2/3的新增就业岗位。中关村拥有上万的中小企业,是中关村创新发展的活力所在。因此中关村应该重视中小企业,成立专门的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机构,制定中关村的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制度,硬性规定政府各有关部门必须按一定比例向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计划提供资金,国家银行、投资公司、创投基金、技术保证基金等金融机构,必须为中小企业提供低利率融资、信用保证及技术保证等各种协助,援助中小企业开展科技开发和成果转化,资助具有技术专长和发明创造的科技人员创建高科技企业,以促进专利发明转化为生产力。同时帮助中小企业加强与大企业的联系,积极推进技术转让活动和拓展海外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