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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实施首都知识产权战略的建议

来源:中关村知识产权战略研究院时间:2012-08-13

 中共中央、国务院对我国知识产权工作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要紧紧抓住新一轮世界科技革命带来的战略机遇,继续全面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努力突破更多核心关键技术,获得更多自主知识产权,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今年10月27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全文发布。其中在第七项第二十八条中指出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再次强调了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对于扭转我国“有知识、无产权;有制造,无创造”的不合理格局,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设创新型社会的重大意义。

 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北京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实施首都知识产权战略的意见》,明确了北京市未来知识产权工作的战略目标:到2020年,把北京打造成为全国知识产权创造的核心区、知识产权保护的示范区、知识产权商用化的先行区、知识产权工作体制机制的创新区、知识产权国际交流的窗口区。近日,中共北京市委十届八次全会根据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对北京市工作的要求,结合北京实际,就制定《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建议,指出率先形成创新驱动的发展格局、进一步优化经济结构是“十二五”时期推动首都科学发展的主要任务之一,进而对加快推进首都知识产权战略提出了新的要求。

 目前首都经济形成了以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制造业、文化创意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为重点的高端产业发展格局,六大高端产业功能区的带动示范效应初步显现。高端产业和高端产业功能区的核心要素都是知识产权,离不开知识产权的支撑、增值、激励、规范、评价和保护作用。当前,北京知识产权有数量优势但商用化程度较低,企业知识产权意识较弱,知识产权竞争的能力和水平还不高,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渗透效应还不强。加快推进首都知识产权战略,是首都经济高端发展的内在要求,是进一步深化首都经济内涵的需要。致公党北京市委一直关注我市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状况,多次组织相关课题组,就我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大量认真调查研究,并对国内其他地区及发达国家经验进行了借鉴分析,在此基础上对北京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一、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和宣传机构,加大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行业及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经验的研究与宣传力度,提高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意识。

 西方发达国家早已将知识产权战略定位为国家战略之一。比如美国于1979年开始实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和相应的知识产权改革,并推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协议》的签署。印度于1999年提出要在2010年成为知识大国的设想。2001年,印度发布的《知识大国的社会转型战略》报告提出未来十年内建成知识大国所应实施的社会转型、创造财富和知识保护三大战略。日本于2002年发表《知识产权战略大纲》,将“知识产权立国”列为国家战略。同年11月27日,日本国会通过了政府制定的《知识产权基本法》。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发达国家企业早已能够娴熟运用知识产权作为国际竞争的有力武器,并在国际国内市场上构建了自己的权利网络。北京市企业要想突出重围,寻求稳定的立足之地,必须研究和学习它们的先进经验,并以此为基础摸索出自己的道路。因此,北京市应当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和宣传机构,深入研究世界发达国家、地区、行业和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经验,为北京市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提供经验和支持,同时大力宣传知识产权战略对于企业发展的重要性,让企业意识到知识产权关系到企业的未来发展,激发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内在动力。

 二、鼓励大型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提高创新成果数量,提升质量,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按照当前世界产业利润链评估,约80%的工业产品利润集中在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商标、专利许可上,取得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知识产权是企业获得竞争优势的最有利手段。2009年我市专利申请、授权量增势平稳,数量上取得一定突破,但是,在其他省市发明专利申请量高速增长的情况下,我市发明专利授权量和有效量的优势有所减弱。尤其是与广东、上海、江苏等地的专利强极企业相比,我市大型企业的创造能力差距明显。例如,2009年中兴通讯以5719件专利申请量占据国内榜首,排名第二的华为申请量为2868件,而北京市企业专利申请量排名前三位的企业分别为大唐移动852件、银行长兴697件和中星微357件。北京市集聚了国内最多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是国内规模最大、实力最强、结构完善的区域创新系统,然而北京市却未能将此区域优势充分转化为知识产权优势,孕育出更多的专利强级企业,这一点值得我们深刻反思。以深圳为例,深圳拥有华为、中兴、腾讯、比亚迪等创新能力非常强的大型企业,其专利数量除在国内已经具有超前优势外,在国际市场上也开始崭露头角,在通信、互联网、汽车等领域形成了一个强大的创新体系,带动了相关行业企业的发展。与此相比,北京市虽然已经有联想、大唐移动、中国移动、中星微等高新技术企业,在创新上却未能形成规模。

 因此,鼓励大型高新技术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增强创新能力,发挥领头羊作用,是北京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一项重要任务,可从以下方面入手:1.引导企业建立健全研发机构。支持企业创建市级及以上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对新批准的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政府财政资金相应给予一定资助。支持企业开展对外研发合作,在境外设立或并购技术研发机构。2.支持企业牵头建立“产学研用”联盟。支持企业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技术创新平台、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政府财政资金予以重点支持。优先推荐企业建立的“产学研用”联盟争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各类科技支撑计划支持。市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优先支持联盟的科研成果转化。3.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企业每年提取的技术开发费不低于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对主营业务收入超过一定数额、连续数年研发投入比例超过上述比例的企业给予补助。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按照一定方式扣除或摊销。

 三、加紧中小企业地方立法,设立专门的中小企业管理机构,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释放中小企业创新活力

 在世界各国,中小企业几乎都是技术创新的重要源泉和核心力量。比如美国现有中小企业近2300万家,占企业总数的98%以上,创造了39%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德国有中小企业约362万家,占企业总数的99.7%,净产值占47.3%,是“德国制造”的真正支柱。北京市有中小企业近30万家,占全市企业总数的99.8%,是我市创新发展的潜力所在。纵观企业发展历程,知识产权创造的高峰期往往都是企业尚处于中小型企业阶段,最具有创新的活力与动力。但由于处于发展初期,企业面临着融资困难、资金链条易于断裂、税费负担较重、自主知识产权和自有品牌缺乏、开拓市场渠道匮乏等问题,限制了企业的创新。因此,帮助中小企业解决发展困境,释放其创新活力,是北京市发展的一个重大课题,我们建议:

 加紧中小企业地方立法。美国为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早于1953年制定《小企业法》,建立联邦政府一级的小企业管理局,为高技术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之后又相继出台《中小企业投资法》、《小企业创新发展法》、《加强小企业研究发展法》等法律法规支持中小企业创新。我国近年已经出台了《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目前除西藏、内蒙和北京市以外的其它省市自治区,均制定了或者正在制定《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北京不仅没有制定《条例》,而且在未来5年的地方立法规划中,也没有制定《条例》的规划,使得中小企业的发展没有相应的法律加以调整、引导、规范和保护,而只能够依靠政策的局部调整,易受政策变化的影响。因此建议,在北京市5年立法规划中及早研究列入《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条例》的立法规划,争取在两年左右的时间,由立法机关审议通过《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条例》,为首都中小企业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

 尽快制定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在政策层面,北京市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了很多优惠条件。但是,企业必须符合一定条件才能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目前有不少创新型中小企业反映,新颁布的《高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所设置的认定门槛较高,对于处于创业阶段的中小型创新型企业要达到这个门槛还有一定的差距,而这些企业往往又最需要得到相关优惠和扶持。这种情况普遍存在于各种优惠政策实施或者政府财政支持的场合,导致大量需要扶持的中小企业得不到政策支持,而主要的政府资源集中于少数几个大型企业。因此,建议抓紧研究制定有关针对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的办法,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使其享受到相关优惠政策和资金支持,保持企业自主创新的热情和动力。    3.建议北京市设立专门的中小企业管理机构,让中小企业发展有对口管理的政府部门。中小企业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全市中小企业,并由地方财政划拨资金设立专门的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基金,为创新型中小企业提供贷款、资助、补贴以及担保。中小企业管理机构应该鼓励中小企业通过产业集群创建区域自主品牌,并鼓励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品牌加强联系,同时定期组织企业信息发布和交流会议,鼓励企业参加各种会展,促进企业间知识产权交流与转化。

 四、多种途径促进创新成果转化,提高知识产权转化率,加快推进技术成果产权化和产业化步伐

 技术创新是经济发展的核心动力,但比技术创新更重要的,是将创新成果转化成知识产权,然后通过商业运作转化为财富。创新成果的产权化和产业化水平最终决定了技术及企业的最后成败。世界发达国家的科技成果转化率普遍达到80%左右,而北京市专利转化率却始终低于10%,与之有较大的差距。企业创造利润的途径仍然主要依赖营销手段,而不是依靠知识产权。因此,采取多种途径促进创新成果转化,提高知识产权商用化程度,让知识产权变成实实在在的利益,进而提高企业创新的积极性,是北京市当前知识产权工作最为重要的任务之一,对此我们建议:

 (一)立法鼓励转化创新,建立产学研技术转移机制。

 美国为鼓励企业等创新主体及时转化创新成果,在20世纪后期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法案,如《拜杜法案》(1980)、《技术创新法》、《联邦技术转移法》(1986)、《技术转让商业化法》(1998)、《美国发明家保护法令》(1999)、《技术转移商业化法案》(2000)等等,形成了一整套促进创新成果转化的法律体系。我市完全可以借鉴其先进经验,包括:1.通过制定地方法律法规等,确立受地方财政资助产生的创新成果可以由创新主体享有所有权,但规定其必须及时申请专利并在一定时限内实现专利的商业化。2.鼓励学校、科研院所等机构内部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转化中心,与相应领域的企业建立固定的合作关系,让创新活动针对企业需求展开,使创新成果一旦产生就能立即为企业所用,变成产品进入市场。3.通过制定地方法律法规等,简化科技成果的转化和运用程序,缩短审批时间,对应鼓励的技术转移给与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4.对于企业已经申请但长期未被利用且尚未失效的闲置专利,可用法律法规的形式要求企业无偿地许可中小企业使用,从而杜绝企业申请专利后又将专利束之高阁的现象。

 (二)充分利用政府采购促进创新成果转化,帮助企业培育市场。

 通过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本国企业发展,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美国在1933年就颁布《购买美国货法案》,规定政府在采购商品时应优先购买美国产品。美国硅谷形成初期,正是由于美国国防部对尖端电子产品的大量采购,才使许多年轻的高技术企业得以生存壮大。据统计,1955年至1963年期间,硅谷半导体产业35%到40%的营业额来自于政府采购,直到该产业开发出民用市场后这一比例才逐渐下降。由此可见政府采购对于新兴产业的巨大带动作用。而在我国,以服务器市场为例,2006年政府教育等行政事业单位,50%以上采购的是外国品牌;在金融通信等行业,80%采购的是外国品牌。我国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自主品牌培育往往比较困难,政府投入资金支持企业创新,却不带头采用创新成果,企业难以凭借自身实力拓展产业化渠道。因此建议制定和出台北京市采购制度、订购制度等具有可操作性、约束性的管理规定,对企业自主创新产品和高新技术设备采购提供政策支持,同时,还要重新界定政府采购的范围并将地方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纳入政府采购项目的范围,加大对自主创新产品的采购总量,帮助企业培育市场,推动企业创新成果转化。

 (三)建立面向企业、以市场为导向的创新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尤其是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

 创新成果转化过程中涉及到最多的问题就是知识产权的价值评估。知识产权是无形资产,其价值受到技术、市场、法律等多方面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高、稳定性差的特点,且知识产权具有较高的风险,易受到外界因素和突发事件的影响。一项专利可能因另一项新技术的发明而一文不值,一项著名的商标可能会受企业突发事件影响而价值大大缩水。因此,知识产权的价值往往难以确定,导致银行、担保机构在面对知识产权贷款、质押时总是“望而却步”。因此,建议北京市加强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理论研究,制定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法律法规,建立科学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和流程,设立权威公正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机构,培养专业的知识产权评估师,为企业知识产权提供优质的价值评估服务,促进知识产权最大限度的实现其自身价值。

 五、建立专门的“北京品牌委员会”,从事“北京服务”、“北京创造”的品牌打造,帮助企业开拓海外市场。

 北京市目前共有驰名商标98件,北京市著名商标456件,其中仅有25家企业申请海外商标注册,18家企业获得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由此可见北京市企业对品牌的海外保护和推广重视不够。近日发布的《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制定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特别指出,要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强化文化创意产业的支柱地位,集中力量塑造“北京服务”品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北京创造”品牌。“北京服务”、“北京创造”的品牌打造有助于提升整个北京市的形象,增加外界对于该品牌下的企业和产品的好感度和信任度,同时有利于中小企业借助“北京品牌”提升其价值,具有重大意义。因此我们建议北京市建立专门的“北京品牌委员会”,吸收政府部门和北京市大型出口企业代表加入,通过对北京市政治、经济、文化、历史、社会等各个领域进行全方位的对外宣传,塑造“北京品牌”的形象。“北京品牌委员会”应建立严苛的“北京品牌”认证制度,将拥有优秀品质和尖端技术的服务和产品评选为“北京服务”、“北京创造”品牌,在海外市场进行推广宣传。同时建立专门的品牌发展基金,对需要扶持的品牌进行资助,帮助其开拓海外市场。

 六、完善现有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体制,鼓励知识产权相关机构建立联合培养体系,开办专门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机构,推行知识产权工程师培养和认证制度,打造北京市创新型人才聚集地。

 随着中国经济的国际化,中国企业不可避免的要走出国门。国际化的发展趋势,要求中国企业领导者和管理者必须具有全球视野和国际背景,懂技术,又精通法律、管理,同时熟悉商业运作。人才的引进与培育成为当务之急。根据《北京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北京市将促进各类具有国际视野、改革精神和创新思维的创新型人才规模化涌现,到2020年成为世界创新型人才聚集和产生的高地。因此,应鼓励北京市各大高校理工科学院开设知识产权法课程和企业管理课程为必修课,为培养世界级企业领导者和管理者做准备。同时鼓励企业与国家、地区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律师事务所,以及国外知识产权组织合作,建立联合培养知识产权人才的机制,让企业高级技术管理人才有机会进行较长时间的知识产权学习、考察和实战演练,并鼓励设立能够提供以上培训业务的专门机构。同时建议在北京市推行知识产权工程师培养和认证制度,协调相关部门提供政策支持,不拘一格引进和培养高端人才,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从业人员的素质,打造北京市创新型人才聚集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