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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高效能、现代化的北京市区域创新体系

来源:中关村知识产权战略研究院时间:2012-08-13

区域创新系统是一定区域内与创新全过程相关的组织、机构和实现条件所组成的网络体系,是由相关社会主体(政府部门、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等)组成的一个社会系统。与国家创新系统一样,区域创新同样也不能仅理解为技术创新。世界上几个著名的区域创新中心范例像美国的硅谷和128号公路、英国的剑桥科学园、 日本的筑波科学城等给人的印象是纯粹的技术创新。事实上,这些区域都凝聚了政府政策引导、科研机构与企业合作、甚至区域自然和人文环境的合力。只有当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政府机构以及各种社会中介服务组织聚集在一起形成一个区域创新系统,形成合力,区域创新能力才能显著提高。在区域创新系统中,企业是创新的主体, 科研机构和大学都是重要的创新源,教育培训是知识生产应用和传播的重要环节,中介机构是沟通知识流动的重要环节。

就我国现阶段而言,主要包括政府、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和中介服务机构等,其中政府、企业和科研院所是科技创新的主体。企业是科技创新的核心,而且应该是科技创新投入的主体;政府主要为科技创新提供政策保障;中介机构和金融机构等构成科技创新的服务、支撑体系。科技创新的自身特点决定了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共同构成科技创新主体。

一、国内外区域创新体系经验借鉴

随着区域创新体系对区域经济增长贡献的增长,发达国家各地区的政府开始逐步认识到政府的作用应该是建立、维持并且发展一个稳定、开放、富有活力、以市场机制为主导的宏观经济体系,使之成为良好的创新环境,使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创新参与要素之间都能够紧密互动。因此,各地区政府都不同程度地为本地的创新活动制定和实施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在国内,由于各地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创新差异也较大。

(一)美国硅谷的区域创新体系

1、坚持通过立法政府采购和R&D投入对企业的间接支持

政府通过立法,建立创业投资基金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对某些行业给予相应保护、将一些高新军事技术转向普通民用技术等,另外还在法律、税收、政府采购方面进行了有利于高科技和创业投资发展的相应调整,如硅谷大环境的营造,大学、研究机构投资。加州制定明确的科技政策,如鼓励政府内部和政府外部的研究发展工作,设立科学技术办公室(1973年),鼓励发展教育尤其是技术教育,设立“四城市计划”等与地方政府机构间的联系机制以及直接的金钱资助等。

另外,政府还对中小企业进行研发投入,并通过税收政策等鼓励企业自己开展研发项目。如制定“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法案”;实行“研发抵税”的政策;设立小企业局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

2、积极促进产学研结合鼓励科技人员创业

早在硅谷初创期,在当地政府的协调下,斯坦福大学就通过合作计划对当地公司开放课堂,鼓励电子企业的科技人员直接或通过专门的电视教学网学习最新的技术,同时,硅谷企业也为斯坦福大学的在校生提供实习机会。

3、建立开放的人才市场形成新型雇主员工关系

为了吸引高端人才,美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招收留学生培养后备人才,通过研究机构招聘人才,企业利用平台大量引进人才;联合攻关或企业外迁借用人才,放宽对移民的限制吸引留住优秀人才,在加强对国内有突出贡献和成就的科技精英提供优厚的物质和生活待:遇的同时,还创造良好的研究开发、创新的条件和环境,吸引大量国外优秀人才;利用遍布全世界的“猎头公司”,为美国公司网罗高科技人才,同时,还利用一些国家政局不稳和暂时的经济困难,趁人之危抢人才。

在硅谷,当地政府鼓励众多高技术公司采用股票期权形式、技术入股、职务发明收益分享等灵活多样的人才激励机制。

4、建立成熟的投融资体系和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硅谷拥有成熟的风险投资体系得益于美国政府搭建的良好投资和法律环境。美国早在1958年就颁布了中小企业投资法;1975年修改《国内收入法》,允许投资者冲销投资损失;1978年《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将投资收益税率从49%降到28%;1981年《经济复兴税法》将投资收益税率进一步降到20%;1986年颁布的《税收改革法》按投资额的百分比减免所得税;1997年《投资收益税降低法案》进一步降低投资收益税。

美国在技术创新领域的领导地位依赖于有效的知识产权制度,专利制度的有效运作,为初期风险投资提供有利的待遇办法,提高技术转让效率,从而增强美国产业竞争力。美国政府在国内外市场上为本国知识产权提供有力保护,主动加强在国际标准方面的合作,使美国技术创新在全球各地进行竞争。

5、促进商业协会作用的发挥

中介服务组织促进了各创新要素的整合,包括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会计、税务机构,法律服务机构,咨询服务机构,猎头公司以及物业管理公司,保安公司等其他服务机构。硅谷生产协会积极与州政府配合为地区发展解决环境、土地使用和运输问题;西部电子产品生产商协会为产业界提供管理讨论班和其它教育活动,并鼓励中小规模公司之间的合作; 半导体设备和原料协会也为半导体芯片技术标准的统一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中国台湾新竹的区域创新体系

1、地方政府科学定位积极引导

新竹园区的建立是基于台湾地区政府经济发展政策由“出口导向”向“科技导向”的转化。在新竹园区中,政府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它不仅是园区建立的始肇主体,而且是园区创新的重要推动力量,是科学工业园“新竹模式”的创立者。在新竹科学工业园发展进程中,政府提供了土地、基础设施等大量的公共资源,还提供了一站服务、在职培训、国内岛内外信息与科技网络的建构等。难能可贵的是,园区中没有设置一家国有企业,政府使自己定位为一个公平、公正的市场引导者和市场秩序维护者,不与民争利,将市场主体角色完全还给企业。

园区成立20余年来,台湾当局共投入167.5亿元新台币用于购置土地、修建产房和完善生活服务设施,力图把园区建成吸引科技人才、有利高技术.发展、具有良好服务设施的现代化科学园区。目前,园区管理局为投资者提供一系列优质服务,主要包括:提供标准厂房和设备齐全的“三通一平”场所,租金相对低廉;根据用户的特殊需要,提供专用的建筑用房;提供优裕的生活住房,满足不同层次家庭的需要;加强交通和通讯设施建设,为投资者提供非常便利及时的信息及往来服务;提供文化娱乐和后勤服务,包括超级市场、购物中心、文化中心、俱乐部、健身馆等;提供高质量的文化教育和企业培训。这样,减少了园区内企业的固定投资,为园区企业家提供了较好的发展空间。

2、新竹特色的风险投资机制

台湾新竹地区的风险投资主要有两个特点。其一,高科技企业的资金来源于政府、本地企业和外资的三管齐下。台湾地方政府历来重视引导风险投资对高科技产业的扶持,于1985年和1990年先后从“开发基金”中划拨8亿新台币和16亿元新台币设立种子基金,通过交通银行参与创业投资活动。此外,政府还设力多项科技资助基金来帮助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新竹工业园区的资助主要采用财政支出的无偿性和低息的方式,资金的回收则采用在被资助企业通过科技创新后,实现大量利润的税收形式间接回收。值得注意的是,在资金融通中,政府起的是引导、扶持和创建有利的政策环境等辅助作用,企业才是真正的主体。在台湾风险投资来源中占前两位的仍然是企业资金和国际资金。其二,风险投资对新竹科学工业园区的高技术产业的发展不仅体现在资金支持上,还体现在随着风险投资而来的先进的技术、管理等信息上,风险投资家参与被投资企业的经营活动,为他们提供信息、咨询、资金,进行财务监督,协助经营,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这对企业成长起到催化作用。

3、吸引海外学者同培养本土人才并重

新竹十分注重人才的吸纳和培养,尤其重视留学生和华侨科学家的回流,为此,当地政府制订了“加强运用高级科技人才方案”。海外学者的研发能力、管理能力都很强,能够把握世界高科技发展的脉搏,因而很容易使企业在一个较高的台阶上起步。这个团体回到台湾后,并没有切断与硅谷的联系,而是在硅谷和新竹之间架起了社会和经济的桥梁。这些密切的个人和专业的纽带通过通讯联系、非正式协作和跨越公司边界的集体学习,促进了国际间的企业家们快速地传递技能、诀窍、市场、技术信息甚至是硅谷的组织模式,以及带动资本的跨洋流动。新竹的政府管理部门又通过建立科技协会等行业协会使得这种跨地区的联系制度化。为留住人才,园区鼓励其内的企业实行“员工认股制”,规定了职员可用技术作股方式来享有企业的股权。

此外,新竹还十分重视本土人才的培养,与园区附近的高校和科研院所紧密联系,大学、研究机构为企业提供联合创新项目人和资源培育,还衍生出不少创新企业参与园区建设,企业为研究机构和高校开发出来的新技术和新产品进行产业化,两者互相促进,共生共荣,真正做到了产学研相结合,共享人才资源,促进人才流动,提高了园区的生产力。

4、构建畅通的创新网络

在政府管理下,通过合适的产业政策和产业导向措施使园区企业、研发机构、金融机构与区外的国际产业进行转移,技术、知识和信息流在这个创新网络中扩散、细化、专业化、再集聚,一方面由于高科技园区使得企业之间空间距离缩短,在区内的统一制度安排下,降低了信息传播途径中的摩擦,使技术扩散的渠道更为通畅。另一方面,区内企业空间上的相邻使得技术人员间面对面的非正式交流更为便捷,借助社会网络和各种表达方式来传播隐含经验类知识。这种创新网络能够有效地降低信息传播的成本,提高园区整体的生产力。

(三)美国硅谷与中国台湾新竹工业园区在区域创新体系中地方政府行为差异比较

从美国硅谷地方政府采取的5点措施中不难看出:在美国硅谷,由于其市场机制基本完善,硅谷地区具有崇尚自由的创新文化,所以当地政府基本不参与企业的经营行为,将自身定位于服务创新,主要的作用在于提供创新需要的各类条件,如人才、资金、合作等。具体的例如:通过政府采购半导体等扶植高新技术的发展,通过制定反倾销法案保护电子业的发展,但这些做法随着企业的成长就逐步取消。可见,对于特定区域的地方政府行为并不能一成不变,而要随着条件等的改善而适当做出调整。

在中国台湾新竹工业园区,当地政府不仅是园区建立的始肇主体,而且是园区创新的重要推动力量,是科学工业园“新竹模式”的创立者。在新竹科学工业园发展进程中,政府提供了土地、基础设施等大量的公共资源,还提供了一站服务、在职培训、国内岛内外信息与科技网络的建构等。难能可贵的是,园区中没有设置一家国有企业,政府使自己定位为一个公平、公正的市场引导者和市场秩序维护者,不与民争利,将市场主体角色完全还给企业。从上述措施中不难看出:地方政府除了自身提供多种创新服务外,还积极促进区域内创新中介服务组织的发展,通过畅通的创新网络的构建,积极促进区域内的创新活动。

二、北京市区域创新体系的现状与分析

(一)北京市区域创新体系模式

北京市区域创新体系是政府主导型,政府在一定程度上担当了科研开发的主体,其区域创新主要来源于内生力量。当一个地区在经济实力和科技能力都较弱的情况下,企业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创新能力都不强,创新资源、创新要素也不充足,需要外部力量的强有力支持。经济实力弱,往往意味着市场机制不健全,此时政府的调控、引导作用就会突显出来。政府通过建设支撑服务体系、营造有利于创新的环境、引导和配置资源,尤其是资金的配置,来推动整个区域创新体系的构建,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壮大。

(二)北京市区域创新体系取得初步成效

1、北京市创业孵化体系框架已初步形成并逐步完善

目前中关村共有超过100家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留创园,孵化总面积超过180万平方米,在孵企业数量近5000家。中关村大学科技园及科技企业孵化器呈现出产业领域集中化发展的态势,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产业集聚区。如清华科技园汇集了400余家企业,主要集中在电子信息产业,几乎涵盖了当今电子信息产业的主要领域,拥有一批在这些领域掌握核心技术的企业。北航科技园、北科大科技园、北理工科技园等大学科技园也依托各自高校的优势学科形成了产业聚集。此外,以中关村软件园、生命园、海淀创业园、国际孵化器、集成电路设计园等为代表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也形成了鲜明的产业特色。包括一批高新技术领域跨国公司的研发机构、国内科研机构、科技领域的国内外上市公司以及最具创新活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每年有近500家创新型企业在这里产生,为中央“千人计划”,北京市“海聚工程”输送了多名高端创业人才。大学科技园及科技企业孵化器转化的科技成果超过3000项,涉及电子信息、新材料、能源环保等多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孵化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内部机制不断完善,可以提供物业管理、信息咨询、投融资和国际合作等多领域、多层次的服务。一些孵化器开始对在孵企业进行全方位培训,包括创业机会、创新理念、现代管理和市场营销等方面的培训。一些孵化器开始对在孵企业进行评估,其中前评估是为了选择富于潜力的企业入驻孵化器,中评估是为了检验孵化效率,后评估则将一些市场前景好的毕业企业推荐给创投公司和担保基金。一支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团队精神的孵化器管理队伍正在茁壮成长。孵化体系已经成为向社会输送成功企业和项目的重要源泉。

2、创新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北京市经济创新服务体系按照两个网络和三个层面的架构加紧建设。两个网络是逐步建立起区域性创新服务网络和领域式创新服务网络,三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培育综合性的、承担一定政府职能的中介服务机构,包括北京高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北京生产力促进中心、北京科技条件市场等;第二个层面是培育专业性的中介服务机构,包括北京软件产业促进中心、北京生物技术与新医药产业促进中心、北京新材料中心、中关村技术产权交易所等;第三个层面是整合和协调社会性的中介服务机构,包括北京科技咨询业协会、北京创业投资协会、北京创业孵育协会等。经过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一大批创新服务机构迅速崛起,服务能力和水平有了大幅提高,服务内容涵盖了技术、融资、信息、人才、法律、知识产权等多个方面,相当一部分中介机构可以承担起技术服务和政策服务的双重职能,成为连接政府、社会和市场的桥梁。

据统计,北京市现有科技中介机构总数9 000多家, 160多家相关协会, 500多家各类专业服务中心, 18万多从业人员。年服务收入在5 000万元以上的科技中介机构达到85家,年服务收入过亿元的有近10家,涌现出了中科前方、北大纵横、新华信、清华科威和零点咨询等知名品牌机构,中关村成为北京科技中介业发展的“龙头”。创业孵化体系和创新服务体系的建设,使北京的创新创业环境有了明显改善,创新服务机构蓬勃发展,服务要素与创新要素的结合更加灵活顺畅,北京成为创新创业最活跃的地区之一。

3、 政府不断完善自主创新环境

首先是完善自主创新的法律、法规政策。以《中关村科技园区条例》、《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等一系列地方政策法规出台为代表,北京创新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初步形成了多层次、多维度的科技政策法规体系框架;创业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孵化服务能力不断提高,涌现出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创新型企业;区域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各种专业服务手段不断丰富,一大批中介服务机构快速成长,在促进企业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发挥出重要作用。此外制定了在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贯彻和实施了促进企业技术进步的有关财务税收政策,制定了加快国有工业企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政策,出台了鼓励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产业的若干规定,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关于北京软件基地建设和软件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这些措施为北京地区形成自主创新的氛围提供了保证。

(三)北京市区域创新体系及创新资源综合配置存在的问题

根据上述对北京市区域创新系统运行的模拟与分析,结合北京市区域创新能力和创新资源配置的现状,北京市区域创新系统及创新资源优化配置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创新体制不够完善

北京市在创新投入方面仍以政府投入为主,企业尚未能成为创新投入的主体。而且目前,北京市技术创新资金筹集渠道较为单一,一方面政府对技术创新活动的资金支持不足,另一方面,政府对拨款、专项贷款的牵引导向作用不够。从近几年北京市科技活动经费的投入情况看,虽然每年都有一定程度的增长,但由于过去技术创新投入偏低,科技活动经费的增长明显滞后于经济的增长。

2、企业在创新中的主体地位不突出

参考发达国家经验,企业应当是研究开发、创新投入和创新收益的主体。2006年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创新费用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为1.86%,与美日等国相差甚远 。北京市科技资源丰富,企业的科技投入力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北京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开展科技活动的企业所占比重为25.8% 。但企业在创新体系中的主体地位不突出。按经费来源看全市R&D经费支出,北京政府资金占52.3%,企业资金仅占36.1%。相比,上海市企业资金占R&D经费支出比例高达66.8% 。 深圳市已形成了企业为技术创新投入和产出主体的格局,全市90%以上研发经费来自企业,90%以上研发机构设在企业。

相比其他城市,北京聚集了较多的国有企业,任期制短期行为的特点使部分企业领导对任期内没有直接经济效益的技术创新不感兴趣,企业缺乏技术创新的内在动力 。

3、创新资源分布不平衡

北京市的创新资源在总量上比较多,但其分布不平衡,如:创新人力资源主要分布在高校和独立科研机构,以及政府及其所属的企、事业单位;企业创新人力资源相对不足,企业中从事 R&D 活动的科学家与工程师所占比重较低。这种不平衡性使得创新资源密集部门存在着极大的资源闲置和浪费现象,而作为技术创新主体的企业,又存在着相对的资源短缺,以至于创新成果吸纳能力、创新成果转化能力和创新综合能力低下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

4、产学研合作体系尚未形成

近年来,北京市创新资金的投入渠道由以前的政府投入转变为政府和企业共同负担。但是以企业为主投资创新的市场机制还未形成,与创新成果快速产业化的需求相差甚远,严重制约了科研开发的后劲和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并且由于大量的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游离于企业之外,这是由于现有的评价导向以论文数、专利数、经费数等为核心指标,科技成果转化、社会效益、与企业联系等指标的权重过低,人员评价周期过短,缺乏操作性强的创新激励措施。不少科研院所和大学热衷于发表论文,对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知识产权,并进一步实现商业运作的关注不够,技术经营能力差,导致技术创新无法在市场上体现的价值与效益,也无法对提高北京地区经济竞争力提供推动作用,从而造成了高校和科研机构大量的创新成果因不能适应市场需求而无法转化和产业化。

5、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不相适应

北京市高等学校仍存在专业设置与产业结构调整不相适应,层次结构与国民经济的技术结构不相适应,人才培养模式与经济社会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求不相适应等问题。目前,北京市紧缺四类人才,包括高层次国际化经营管理型人才、高层次创新型科技领军型带头人,掌握高新技术知识,受过严格科研训练的高层次研发型人才,掌握比较系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善于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具有较强专门技能、擅长实际操作的复合型人才。

6、科技中介机构能力不足

中介机构是创新服务体系的重要环节,技术转让和扩散机构、咨询与评估机构、政策研究机构、风险投资公司和股票市场是创新服务体系中起桥梁和辅助作用的中介环节。北京市在这几个方面都很不完善,有些尚处于起步阶段,技术扩散力量有待加强。现有的一些中介机构,自身素质不高,对规范市场主体的不良行为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其内部缺少必要的自我约束的规章制度;而且由于各种中介机构分属于不同的部门,而导致多头领导、分散管理的状况,系统、配套的行业管理难以形成,造成工作上的混乱,严重影响了北京市区域创新系统内部创新服务的整体水平。

三、北京市政府构建高效能、现代化区域创新体系的综合战略研究

针对北京市区域创新资源及其创新能力现状、存在的问题与缺陷、发展中的制约因素,结合对北京市创新活动实际状况的分析,在坚持以“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为指导,以技术创新、创业和产业化为有机整体,以相对集中与合理分散相结合为原则的指导思想下,整合北京市区域创新资源和提升创新能力要遵循如下基本准则:

(1)要有利于北京市区域创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优势互补

北京市区域创新资源整合的目的,就在于借鉴国内外整合发展的模式和经验,在对北京市区域创新资源现状进行全面了解的基础上,对北京市区域创新资源进行整体规划和部署,以最大限度地实现北京市区域创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优势互补。因此,北京市区域创新资源的整合,必须在保证北京市区域创新资源合理利用和优势互补的准则下进行。

(2)要有利于北京市区域创新资源结构的合理化和高级化

合理化和高级化,是产业结构优化的两个方面内容,是产业结构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合理化是高级化的基础,而高级化则是合理化进一步的目的。北京市区域创新资源的整合,必须在保证北京市区域创新资源结构合理化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北京市区域创新资源的高级化。

(3)要有利于促进北京市区域创新能力的提升

整合区域创新资源是发展区域创新能力的前提和基础,也是提升区域创新能力的手段和途径。提升区域创新能力,是整合区域创新资源的目标和主线。因此,北京市区域创新资源整合,要始终向着有利于提升北京市区域创新能力的方向前进。

因此,北京市的区域创新体系整合战略可分为几大子战略,即创新资源综合配置平台建设、创新主体建设以及创新环境建设。

(一)北京市区域创新体系内创新资源综合配置平台建设

北京市区域创新资源综合配置平台是在政府的主导下,利用现代技术手段,运用共建共享的机制,贯彻面向创新主体的理念,对大型科学仪器与设备、科技数据与文献、自然科技资源、信息网络资源等进行战略重组与建设,构建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开放高效、体系完备的物质和信息保障服务系统。

北京市区域创新资源综合配置平台包括创新文献服务系统、科学数据共享系统、仪器设施共用系统、资源条件保障系统、试验基地协作系统、专业技术服务系统、行业检测服务系统、技术转移服务系统、创业孵化服务系统、管理决策支持系统和创新资源综合配置平台门户系统等11个子系统。

(二)北京市区域创新体系内创新主体的建设战略

1、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建设战略

使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是北京市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和发展的关键。企业要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需要具备其应有的创新体制和创新能力。这个过程有赖于以政府为主体的制度创新,这要求政府不是通过行政计划手段来改造企业,而是通过改革为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化奠定制度基础。

(1)从体制性因素看

企业要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需要具备创新的自主决策权,承担技术创新的风险和责任,并全额获取技术创新的收益。要在北京市形成保障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的体制,根据“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市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把增强企业应用先进技术的活力,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作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而要做到这一点,首先需要在转变政府职能的过程中,实现政企分开,即实现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与资产所有者职能的分离。

(2)从能力性因素看

具备技术创新的能力是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的必要条件。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涉及到创新意识的提高、创新资源的投入、创新过程的管理、研究开发能力的增强以及市场开拓等诸多方面。在提升北京市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过程中,首先,引导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大型民营企业建立起以合作创新为主要模式的企业技术开发中心,鼓励人才、项目和资金等创新资源向中心流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使重点企业成为区域技术创新的中心。其次,以产业创新链条为依托,以中小企业作为区域技术创新的生力军,进行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的共享与研发,提升整体产业集群创新能力。最后,本着优势互补和资源优化配置的原则,促进企业与高校和科研机构的联合创新,整合和充分吸收外部的创新资源,以重点产业为依托加强产业技术创新建设。

(3)从主体性地位因素看

对于众多落户于北京的央企、国企,政府要因势利导,制约国有企业短期规模扩张的倾向,发挥其资金雄厚的优势,增加企业R&D资金投入比重,提高技术、产品、管理创新在企业及管理层绩效评定方面的权重。

针对中小企业,政府应积极扶持,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在创新方面特有的灵活优势。参考台湾地区经验,对于全新的尚无成形市场的创新,政府承担风险,主导创办以创建产品模式和市场为目的的,并迅速转让的私营创新企业。

对于高新技术产业方面有一定规模的民营企业,政府要积极引导,加快其创新理念的提升和创新能力的提高。跟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企业家往往过于“实际”,更看重短期利益,根据现成客户的需要提供短期内就能实行的解决方案,而不是着眼于未来的需求。而后者是一种更具颠覆性的创新方式。硅谷就是一个例子,企业尝试开发一些当时可能上不存在实际利益的市场,例如社交网络和谷歌。

2、高校和科研院所知识创新主体建设战略

充分发挥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创新作用,使其真正成为科研中心和科技创新的主力军团。发挥各个高校和科研院所在学科和科研上的特点和优势,进行特色创新基地建设试点,提高高校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领域的整体水平,建设具有高水平科研团队的研究型大学。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在建设科研队伍的同时,通过政策引导和激励,鼓励高校和科研机构进行联合科学研究,加强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加大对重点实验室的投入力度,以支柱产业和优势研究领域为主要方向,在高校和科研机构建设重点实验室,为区域创新体系的建设和发展建立知识基础。注重与现有的各级实验室相结合,建成能够持续增强创新能力、为技术创新提供强大科技资源的知识生产平台。

3、政府制度创新主体建设战略

在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进程中,应转变政府职能,剔除过度行政行为,促使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政府职能转换的主要特征是“退”,由过去政府用行政的办法和无所不包的国有企业完成职能,变为现在主要利用法律和经济手段,运用经济政策,间接地调节生产经营,为企业发展与创新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使企业能够公平竞争,合理发展。加强政府管理、积极培育市场主体,确保市场在经济运行中的基础性地位,将政府的资源配置方式作为市场机制的补充,以促使市场机制恢复其功能。剔除过度的行政干预以有效拆除创新的行政壁垒,加快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实现政企分开,使企业真正成为创新体系中的技术创新主体,即:使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投资主体、成为研究开发的主体、成为利益分配的主体。而政府在创新体系中的角色定位应主要围绕着培育创新主体,引导产业发展方向来进行。

政府在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过程中其职能的实质是,运用对研发活动的政府补贴、税收优惠和金融倾斜;创新产品的公共采购;鼓励技术创新扩散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反垄断等政策,为科技创新和技术创新培育良好的市场和社会环境。

4、创新服务主体建设战略

创新体系的建设与创新服务体系的建设是不可分割的,而这种创新服务体系一般是不可能靠市场推动自发形成的,需要有政府强有力的支持。政府对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的支持是创新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北京市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的过程中,要建立和完善创新中介机构的组织制度、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整合中介结构,发挥集群优势,以开放、交流、规范、发展为宗旨,建立北京市科技中介机构发展信息网络,作为北京市进行中介机构管理和提供创新中介服务的综合性平台。具体来讲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推动技术成果转化

以政府支持和资助为主,设立一些创新咨询服务机构,向企业提供产业技术发展的动向,帮助企业对技术进行鉴定和评价,在企业与科研机构之间起“斡旋”作用,提供合作研发的机会、技术成果转化的信息和创新管理方面的知识等。而将政府现在承担的大部分中介职能转交给社会,由这些政府支持和资助的非营利机构(包括协会、学会,以及一部分由科研机构转变而来的咨询服务组织)独立地进行中介服务工作。

(2)促进技术创新中介服务活动的社会化和产业化

政府资助的公共服务机构在促进技术创新中虽然起着重要的作用,但这些机构的数目终究是有限的,不可能满足广大企业日益增长的需求。因此,必须加快技术创新中介服务活动的社会化和产业化,这是技术创新中介服务体系发展的根本方向。同时,要制定咨询师、技术经纪人的资格认定及管理办法、培训制度、职业规范等,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3)发展民营服务体系

这是促进技术创新中介服务体系社会化和产业化的重要方面。要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社会团体建立各种服务机构,鼓励一批科研机构向服务性科技企业发展,鼓励科学家和工程师开展业余咨询服务活动,努力促进技术创新中介服务产业的发展。

(三)北京市区域创新体系内环境创新的建设战略

1、北京市区域创新体系内市场环境的建设战略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提高北京市区域创新资源的配置效率,提升整体创新能力,需要不断的建立和完善有助于激励创新的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区域创新体系内各创新主体之间的联系,提高创新环境对创新活动的支持能力,提高区域创新资源的配置效率,从而最大限度的发挥区域创新体系的创新功能。

第一,加快市场机制的建立健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真正成为创新的主体。健全市场的制度建设、法律建设,规范市场的行为准则,为企业的发展创造一个公正、公开、公平的竞争环境。调整政策、财税等手段,促进创新人力资源向企业的流动。提升企业与高校和科研机构等创新主体的合作能力,加强企业利用人力、物力、财力和知识等各种创新,制定适应市场经济的产权制度、人事管理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鼓励研究院所创办高新技术型企业。从事基础性研究的科研院所也要将市场机制引入科研院所的管理中,提高科研工作的效率,从而为北京市区域创新体系建立坚实的知识基础。

第二,以市场机制为基础,促进政府、高校与科研机构和企业等创新主体之间的有机联系和分工合作,主要手段可以采取优化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合作的网络体系的方式,即从过去以信息交流平台和项目合作为主的短期合作,转向长期战略合作。推动企业与大学、研究院共建联合研发机构,尝试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有利于创新的新型组织方式,支持行业协会发挥组织协调、沟通联络、咨询服务等作用。

第三,建立以市场机制为主导的市场激励与政策激励相结合的创新激励机制。

政府可以扶持有条件的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从事知识产权管理的专门机构,负责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知识产权,同时对于具体科研人员,应给予与知识产权价值相挂钩的报酬,建立良好激励机制。

政府还可以制定知识产权制度,允许企业从研究机构购买基础性专利许可,加上自己面向产品的研发突破,占领产品生产的专利制高点。同时,对于企业内部的创造发明者,应给予与企业经营效益相关的经济报酬,以保证研发激情。日本《专利法》规定,当雇员将职务发明专利权利转让给雇主时,发明人有权从雇主处获得合理报酬,这一规定使日本企业雇员有很高的创新积极性。

第四,利用创新聚集效应,发挥中关村示范效应。中关村科技园区是北京市科技、智力、人才和信息资源最密接的区域。北京发展创新体系要将中关村定位为高端创新要素聚集区,区域创新体系的中枢,辐射全国的技术交易中心。与全国其他地区分享管理运营模式和园区开发经验,率先转变以GDP数量增长为主的政绩考核模式,彻底改变以投资驱动的经济增长方式,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引导国内和国际技术标准。

2、北京市区域创新体系内政策环境的建设战略

在北京市内建立健全有利于创新的制度和政策体系。包括与创新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标准、风险管理制度,知识产权制度,奖励制度,评价体系,科技咨询和服务体系,税收制度,以及不直接相关的金融制度、政府补贴体系,分配制度,政府采购制度等。此外,创新的制度还包括与市场机制的健全相关的合同、人事、雇佣等制度。制定有利于促进区域内创新活动的相关政策,包括政府制定的直接促进创新的政策,以及教育政策、收入分配政策、社会保障政策、就业政策、交通和通讯等产业政策等,这些政策并非直接以促进创新活动为目标,但是对创新活动有很大的影响。健全制度框架,防止制度缺口导致的系统失灵,并通过制度的建立,促进市场的发育,从而使各种相关的政策互相协调,为创新活动和创新资源的配置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第一,健全创新财政政策。保障财政对于创新活动的直接投资力度,形成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加强财政、税收等政策引导,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调动社会各界对科技创新投入的积极性,形成以企业投入为主体的多渠道科技创新投入格局。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力度,在省内各级政府设立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逐年增加财政对科技和教育的投入,其年增长幅度要高于财政收入的年增长幅度。科学合理地安排省市财政科技投入的重点,将资金集中于公共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新产业创业引导、公益研究与服务事业等领域的研究。

第二,建立和完善创新融投资体系。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推动相结合的原则,切实加强创新与金融的结合,拓宽技术创新的融资渠道,积极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积极探索政府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共同投入、共担风险、共享利益的创新财力资源投入机制,以增强创新财力资源投入的金融支持力度。组建高新技术产业化风险投资基金,重点支持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风险较大、商业性资金难以介入的高新技术产业化前期项目,培育一批成长性好、创新能力强、竞争优势明显的科技型企业群。加强各类孵化机构与金融、投资机构的联合,促进知识资本、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等关键性创新和创业资源的有机结合。加速建立和完善科技信贷机制和信资机构用评估机制、保险机制和担保机制,建立一批具有较强实力的融资担保机构、贷款担保基金和相关金融服务机构。

第三,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加大知识产权的宣传、保护、实施力度,积极扶持科技含量高,确保有市场前景项目的专利申请,加大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开发和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通过政策导向和激励机制,大力推行技术要素参与股权和收益分配,积极引导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等创新主体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制度,切实保护自主知识产权,提高创新成果经营的水平。实施专利战略,要引导广大企事业单位和科技人员树立正确的知识产权观念,不但要尊重和保护他人的知识产权,更重要的是提高自身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学会把知识产权作为创新、创业、产业扩张、市场开拓的重要武器,科学地经营知识产权。

3、北京市区域创新体系内人力资源基础的建设战略

人才是创新活动和创新成果转化的行为主体,在北京市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过程中,必须坚持“人才强省”战略、以人为本,在政府的引导和调控下,充分发动全省的力量,全面调动起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和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建设并保有一支多层次、高素质的创新人才队伍,打造区域创新体系内坚实的创新人才基础。

(1)培养多层次、高素质的创新人才

高校与科研机构是培养、造就科学技术人才的重要基地。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为核心,联合省内各高校与科研机构,制订创新人才5-10年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快师资队伍的建设步伐,进一步提高教学水平,加大对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的力度。着眼于北京市区域创新体系的建设和产业发展,围绕汽车、精细化工、农产品深加工、中药与生物制药、光电子等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需要,调整学科结构和专业设置,培养高素质、具有较强创新意识的创新人才。同时,针对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成果商业化和产业化的需求,培养大量具有创新意识的企业家。

大力推进企业博士后工作站的建设工作,巩固提高现有企业博士后工作站的质量,发挥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和扶持高新技术企业设立企业博士工作站,使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基本涵盖对区域经济发展起骨干带头作用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以及对经济跨越式发展起关键作用的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培养一批能够与国际接轨的、懂得高新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的高层次人才。使博士后流动站成为北京市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和经济发展的助推器。

完善终身教育体系,提高人才队伍整体素质。鼓励、扶持企事业单位依托省内高校继续教育学院或科研院所,建立以技术创新为核心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体系。

(2)完善吸引人才机制,加大引进人才力度

坚持以“不求所在,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为原则,建立灵活的人才流动机制。培育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以人才吸引人才;加大投资力度,建立先进的实验室,以优良的试验条件吸引人才;紧跟国内外科技研究发展的形势,设立具有较强先导性和实践性的科研项目,以项目吸引人才;建立健全以知识型人力资源薪酬制度为核心的一整套激励机制,以优厚的待遇吸引人才。

完善人才柔性引进机制,突破以迁户口、转关系为特征的刚性引进的常规做法,进一步完善户口不迁、关系不转、双向选择、自由流动的人才柔性引进机制。变户籍管理为身份证管理,变人员引进为智力引进。使优秀的创新人才在创业投资、劳动人事、社会保障、购房置业、子女就学等方面,一律不受户口限制,来去自由,享受“市民待遇”。

加大力度引进北京市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所需要的创新人才,包括具有国际领先或国内一流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和技术带头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高新技术的专门人才;自带资金来北京市创业的经营管理人才;熟练掌握实用技术的技能人才。对引进的高素质、高层次人才要在配偶调动、子女入学、安家补助、出国进修培训、科研资金等方面给予适当的帮助和扶持。

加大吸引优秀海外留学人员的力度,贯彻落实鼓励海外留学人员来北京市创业的优惠政策,引进能够带动产业及学科发展的顶尖留学人员,引进一批掌握国际先进技术和管理知识的留学人员来北京市创业或工作。加快与完善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促进留学人员回国开发、转化科研成果,引进留学生创业项目落户留学生创业园。继续加大回国留学人员开展科研的经费资助力度,择优支持留学人员回国交流考察。

实施兼职专家计划,建立访问学者制度,结合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的力量,建立开放式研究机构,邀请国内外的专家到北京市做短期讲学、提供咨询、参加科研项目合作等,设立科技合作专项奖励基金,对专家来北京市参与创新合作给予补贴和奖励。

在有条件的企业和高科技园区建立科研工作站,提供先进的科研环境和优厚的待遇,吸引省内及国内外的优秀科研人才进站进行研究工作,针对国内外重点科技领域和对北京市产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科技领域进行攻关,作为北京市科技创新的先导力量,同时带动省内高校与科研机构的科研工作发展。

(3)设立北京市创新人力资源发展资金,为人才培养和引进提供资金保障以政府财政专项拨款为主,民间和社会出资为辅的方式筹集资金,建立北京市创新人力资源发展基金。在政府财政支出中设立专项划拨指标,作为创新人力资源发展基金的主体,通过企业捐资,设立以企业名字命名的专项资助基金。基金以政府津贴、专项资助和奖励基金的方式发放,主要用作人才引进补助及配套资金、人才培育和技能培训基金、项目资助、高精尖人才生活津贴及创新奖励基金。

2011年10月23日

中关村知识产权战略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