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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院长马一德解读《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

来源:中关村知识产权战略研究院时间:2019-06-27

  2014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宣部成立讲师团,解读《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并录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讲座DVD》。我院院长马一德主讲《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两专题。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为帮助党员干部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中宣部成立讲师团,组织有关专家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主要内涵及重点工作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系统全面的解读,并录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讲座DVD》作为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学习理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精神的重要参考。
 

专题: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公正司法是法治的最后保障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实现司法公正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司法公正可以引导公众尊重司法程序,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秩序的建立,直接提升公民的道德水准,在全社会树立对法治的信仰。

  当前公正司法所面临的困境

  我国司法制度恢复三十多年来,各级法院为追求和实现司法公正付出了积极的努力,尽管在不同时期出现过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应当肯定地说,公正仍然是我国司法的主要基调;大多数情况下,人民群众是能够从个案司法活动中切实地感受到司法公正的。然而,无法回避的是,基于诸多原因,几十年来,司法活动中有违正义、有失公平、有悖平等的现象仍然时有发生,局部地区或某些时期甚至还具有一定的普遍性。集中体现在以下方面:司法未能摆脱权力、利益以及其他社会势力的影响;司法活动的质量和水平不高;案件久拖不决;司法腐败现象仍然较为突出;司法与社会存在一定程度的疏离

  全面推进司法改革 实现公正司法。

  为摆脱当前困局,实现公正司法,亟需全面推进司法改革。

  1,要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2,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

  3,推进严格司法。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健全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的法律制度。加强和规范司法解释和案例指导,统一法律适用标准。

  4,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依靠人民推进公正司法,通过公正司法维护人民权益,实现司法与民意之间良好的疏通和交流。

  5,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强化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陈述权、辩护辩论权、申请权、申诉权的制度保障。

  6,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


专题: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全民守法,建设法治社会是依法治国的目标

  全民守法是建设法治社会的一项系统工程,是法治精神真正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每一个角落并发挥其重要作用的制度保障。法治社会的形成依托全民守法的保障,全民守法确保社会生活的每一个参与者、社会关系的所有领域都能够遵从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形成良好的遵守和服从规则的守法意识。坚持全民守法,就是要弘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反对各种破坏法治的特权现象,有效解决有法不依的法治难题,从整体上提升全民守法意识和水准,为建设法治中国和法治社会提供全民守法的有力保障。

  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1,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模范守法促进全民守法。全社会法治意识之确立,全民守法之奉行,首先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守法作为领导干部,要严守法律,尊重法律的威严,努力做法治的表率。

  2,健全普法教育机制。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宣传、文化、教育部门和人民团体要在普法教育中发挥职能作用。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提高普法实效。

  推进多层次、多领域的全社会依法治理

  1,不断完善公民行为准则。要完善公共场所公民行为准则,健全公民守法体系。大力宣传模范守法公民的先进事迹,提倡见义勇为和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奉献精神和公民护法意识,鼓励守法者,惩处违法者,教育宪法和法律意识薄弱者,通过丰富和有效的普法形式,让宪法和法律进课堂、进社区让人民群众主动积极地参与到全民守法的法治事业中来。

  2,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则建设。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出台和完善保障居民权利、明确基层群众日常相邻关系和相互往来法律关系的村规民约和居民自治章程,形成中国特色的“基层法治”,通过约束居民行为的村规民约和自治章程,培养基层居民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的守法观念和遵守与个人日常生产、生活具有密切关系的社会组织、社会团体的自治规则意识,让守法的要求渗透到公民日常生产、生活的每一个角落。

  3,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作用。发挥社会组织对其成员的行为导引、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在充分尊重个人意思自治的前提下,依托市场机制建立行业自身发展的规则,强化行业自律意识,提高行业成员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水平。

  建立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依法化解纠纷

  1,让法律所构建的秩序价值惠及每一个公民。法律是国家为广大纳税人提供的特殊公共服务,最终供全体公民使用,并从中享受立法分配的权利果实。政府要出面提高弱势群体的法律消费能力,为弱者提供减免费用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2,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援助范围,健全司法救助体系,依靠法律服务职业化团体,送法下乡、下村、下街道、下小区,构建有效的法律服务社会化网络体系,保证人民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法律帮助,让每一个公民切身体会到法律就在身边,遵守宪法和法律就是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积极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引导和支持人们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构建对维护群众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