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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一德关于建立知识产权人才预警机制的建议在《人民日报》内参、《新华社》内参发表
来源:中关村知识产权战略研究院时间:2019-06-27
日前,我院院长马一德关于建立知识产权人才预警机制的建议在《人民日报》内参、《新华社》内参发表,题为《归国人才频遭境外起诉——人才引进知识产权预警机制亟待建立》、《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为人才引进保驾护航》。
建议指出国外发达国家通过法律、刑事犯罪威胁限制海归人才的研究领域、打压高端人才的来华热情,抑制中国等后起国家科学技术的进步。应尽快建立人才引进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并提出四点建议:1.完善知识产权审查制度,为人才引进保驾护航。2.建立知识产权法律培训机制,提升引进人才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3.加强知识产权法律保护。4.协助知识产权纠纷解决,尽可能地保护海归人才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为人才引进保驾护航
马一德
2015年5月16日,天津大学张浩教授在美国洛杉矶入关时被逮捕,被当地法院以涉嫌经济间谍罪起诉。事件一出不仅国内一片哗然,也引起政府部门的高度关切。张案已并非个案,近十年来美国政府指控中国商业和军事间谍的案件逐年激增,李文和案、郗小星案、郁向东案、陈霞芬案……2006年以来已有不下百名专家学者被作为“中国间谍”而遭到起诉,针对中国企业的经济间谍案以每年超过30%的比例在上升。
探究一系列“间谍案”本身,往往只是归国人员与前雇主之间的简单民事纠纷,由于政治原因,被所在国放大为针对归国人才的刑事指控,真正目的在于对中国人才引进战略的挤压与遏制。针对这一现象,建议我国政府应尽早建立人才引进的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在大力引进海外人才的同时,加强对引进人才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
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国一直处于大批出国留学人员滞留不归、跨国人才流动中长期“出超”的被动状态。2008年12月,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千人计划”正式付诸实施。在中央“千人计划”带动下,各省区市也先后实施地方引才计划。如北京市“海聚工程”、江苏省“双创计划”、浙江省“省级千人计划”等,与教育部“长江学者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等部委引才计划一起,共同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相互衔接的引才格局。海外引才战略的成功实施,也带动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规模的海外人才回国潮。出国留学人数低速增加、留学回国人数与来华留学人数迅速增长,反映了中国在国际人才流动中的主被动关系易位。截至2014年,仅“千人计划”引进4180多名海外高层次人才,在国内高校和科研机构引进的人才中,有诺贝尔奖获得者3名、发达国家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46名、正教授1430余名,一大批高端人才正在科研、教育、产业创新等各个领域发挥着巨大的引领和带动作用。
中国海外人才引进战略的成功实施和科技产业的进步无疑让美国、加拿大等重要竞争对手产生了危机感。为进一步巩固其技术优势,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针对中国采取了一系列防御遏制措施,其中一个重要体现就是通过立法、司法等手段,以侵犯知识产权、商业秘密为由不断向来华人才提起刑事指控。
2014年3月美国司法部公布的22个经济间谍案中有19个涉及华人或中国企业,占同期案件的85%。从经济间谍罪的认定来看,美国《经济间谍法》对于商业秘密认定有着极为宽泛的标准,只要信息所有人已采取合理措施保护此信息的秘密性,或该信息具有现实或潜在的独立经济价值,尚未被一般公众所知悉或公众尚不能利用合法方式进行确认、取得的即构成商业秘密。根据这一定义,实际上很难找到不能被解释为商业秘密的例子。在案件侦查过程中,《经济间谍法》还授权联邦调查局和企业联合设置圈套搜集证据和诱捕。在科技研发全球化的背景之下,海外归国人才和引才企业在技术研发和转化的过程中只要稍有不慎,就可能被美国雇主和执法机关“盯梢”而被冠以“经济间谍罪”的罪名。2012年,美国又颁布了《商业秘密盗窃澄清法》、《外国经济间谍惩罚加重法》,进一步扩大了其商业秘密保护的范围,加重了经济间谍罪的惩罚力度。
类似举措表面看是为了加强对本国商业秘密的保护,但这一系列的严格立法都针对海外人才和企业,有的人一生从未踏上美国土地都可能被指控涉嫌经济间谍罪;在执法、司法过程中,大部分的“经济间谍”“侵犯商业秘密指控”都是针对华裔科学家和中国企业。因此可以看出,其真实目的是通过法律、刑事犯罪威胁限制海归人才的研究领域、打压高端人才的来华热情,抑制中国等后起国家科学技术的进步。
以保护商业秘密为由滥用国家立法和司法权力限制人才流动,实际上是一种披着法治外衣的霸权主义。如果长期听之任之,不仅有损我国的国家形象,对海外人才引进战略的实施也是极大的阻碍。
目前,不少通过“千人计划”、“百人计划”等引进的科技创新人才,往往将大部分精力都投进科研项目、技术创新之中,对原来所在国的法律制度尤其是知识产权制度了解甚少,在回国之后的研究中,极容易陷入原雇主与政府联合设置的知识产权司法圈套之中,在一无所知的情况下便被送上了被告席。面对美国等发达国家采取的遏制措施,建议建立人才引进的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加强对引进人才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
完善知识产权审查制度。人才引进的过程中不能片面地要技术、要成果,对于引进的技术成果,要加强知识产权审查,确保引进成果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权利完整性,通过完善的知识产权审查制度为人才引进保驾护航。
建立知识产权法律培训机制。引进海外人才回国后,一方面,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对引进人才进行定期、系统的知识产权法律培训,使其熟悉国内和原来所在国的知识产权制度,建立知识产权顾问制度,协助海外高端人才解决日常研发过程中知识产权问题,为其答疑解惑;另一方面,建立海归人才出国交流的行前培训机制,对在国外期间可能被认定为侵犯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的行为以及外国政府的诱捕陷阱进行培训,提升引进人才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加强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在注重海外引才的同时,各单位也应当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机制,对工作中所取得的研究成果或技术发明,要及时通过申请专利等法律途径加以确认和固化;对于不适宜公开的技术信息,要建立健全单位保密制度,作为商业秘密充分加以保护。
协助知识产权纠纷解决。选择回国工作的高端人才,一旦在国外遭到类似指控,将面临着高额罚金和数十年的监禁威胁,不仅无力负担高额的诉讼费用,以一人之力也难以应对所在国一系列的法律和一整班团队。此类案件如果得不到妥善解决,必然会挫伤其他海外人才回国服务的积极性。我们必须尽可能地保护海归人才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所在单位及相关政府部门应当积极提供人力物力支持协助纠纷解决,有必要组织擅长知识产权业务、熟悉所在国法律的专门律师团队,为面临此类纠纷或指控的海归人才提供无偿辩护,帮助海归人才早日从恶意指控中解脱出来,将宝贵的精力充分投入到科技研发之中。